56.索無物喻


《白話文釋義》

※ 凡夫執著於「沒有」這個假名 ※

  從前有兩個人在路上走,看見有一個人推著一車胡麻,在坡道上進退不得。推車的人對他們說:「請幫我推推車,通過這段坡道吧!」他們二人問說:「要給我們什麼報答啊?」推車的人說:「沒有東西給你們啊!」當時這兩人就幫他把車子推到平地,跟他說:「給我們東西吧!」推車的人說:「沒有東西!」其中一個人又要求:「那就給我們沒有東西吧!」 第二個人笑笑著說:「算了吧,他沒有東西給我們,也沒關係啦!」第一位堅持說:「他說沒有東西給我們,就應該有『沒有東西』這個東西!」第二位就說:「所謂『沒有東西』不過是幾個字合起來的一個名詞,只是一種假名而已,不表示有個什麼東西啦!」

世俗凡夫若執著於「沒有」這個假名,以為必定有一個相應的實物,就會追求「無所有」的境界,反而執著於這個「無所有」。第二個人所說的:「沒有東西」指的就是「無相」、「無所願求」、「無所造作」。

   佛法建立在「因緣」的基礎之上,所謂「因緣生故有、因緣滅故無。」萬法都沒有真實的存在、無自體性、都是因緣和合而成,所以說是「無相」,但是又不能執著這個「無」,所以「無相、無不相」才是諸法真實之相。明白了這一點,對一切事物就能無所願求、不強求、不執著,也就不造作生死之業。

但是「無願」、「無作」並非無所作為,《金剛經》說的「無所住」,還要「生其心」,所以於六度萬行,要一一如法精進修行,然而心中若無其事,一切事來則應、物去不留,才是「無相」、「無願」、「無作」的真實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