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. 估客偷金喻


《白話文釋義》

※ 商人偷金 ※

  有兩個商人,在一處作生意,一個販賣金,一個販賣棉花。一天,有人向那個賣金子的買金子,要當面試驗是不是真金,便把金子放到火裡去熔解。那個販賣棉花的商人,私自偷了一塊,恐怕別人見到,連忙把這塊金子塞入棉花中,不料滾熱的金子,立刻把棉花燃燒起來了。這樣,偷竊的行為馬上被戳穿,他不但偷不到金子,反而把自己的棉花卻都燒掉了。

   這故事比喻:外道偷取佛法,妄稱是他自己的法,但因為他們不明原理,不善運用,不但得不到好處,曲解了佛法,而且也混亂了自法,終究是馬腳畢露的。